高利贷业者可能被控的四项罪

高利贷业者可能被控的四项罪

  

当下许多所谓的经济专家、法律专家往往缺乏节操,为了几个铜钱说一些最不专业的媚俗的话,还把自己打扮成不畏权贵为人民的形象,比如前几年的热点刑事案件浙江的吴英非法集资案、湖南的,因为判处死刑引发广泛的争论,号称著名的茅于轼就在《中国律师》撰文说高利贷无罪,高利贷者在金融市场发现了高利润空间,追求高利润在市场经济中是天经地义的,我国不能把高利贷者定义为犯罪。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作为从业十几年的刑事律师,我不想从理论上与之争论,但从现实生活者高利贷业者的市场主体、资金来源、追讨欠款手段以及税收安排等四个角度对高利贷者所涉罪状向业者以及深受高利贷之害的人们做一展示: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一、高利贷业者从事的放贷行为应该定义为商业行为,是税法意义上的“营业”“经营”行为。经营行为首先要求经营者为合法登记的商事主体,第二需具备央行、银监局乃至法律规定许可或者备案,第三市场主体应当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第四依法建立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簿。具备以上四项才能视为合法经营者,否则其经营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触犯非法经营罪罪名,在近两年被捣毁所谓的“地下钱庄”,比如西城区马甸邮币市场里从事票据、现金结算的个人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判刑。当然非法经营罪一般量刑不重,五年以下较多。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二、高利贷业者有的依托于合法登记的担保公司或者其他类型的企业、个体户,放贷的资金可能来源于银行贷款,也可能向资金富裕者吸收,或者理财产品方式吸收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如果利用银行贷款放贷牟取高利息,可能涉及高利转贷罪,这个罪量刑一般也不重,几乎在于三年以下。如果向社会公众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或者高息揽储方式聚敛资金,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甚至是洗钱罪。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其次,高利贷业者放贷款一般不给用户开具发票,不缴纳营业税,如果金融企业营改增,就可以缴纳增值税,但民间的贷款没人给你开具发票,自然就是逃避了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营业税。如果以个体或者合伙企业模式,业者存在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单位存在逃避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和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其三,高利贷业者不按税务机关要求如实记账,所有业务除去一份合同、抵押和资金转移的材料,不会在财务账簿反映。这些行为均可能被以逃避税收和隐匿财务记账凭证等方面的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三、高利贷业者催收账款往往采取跟踪、骚扰借款户住处、威胁恐吓以及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式,这类犯罪一般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处理,按照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四、高利贷业者也不能对利息的追高也不能高到离谱,否者可能违反国家价格法,其过高部分法律不再保护,成为自然利息,关于高利贷本身从央行、银监局的管理角度,市场经济学者主张放开审批管制,实现备案登记制,配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这一点可能为茅于轼大经济专家的本意,而今行政管理体制也是放开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按照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要建立财产和收入的登记制度,这位税务机关强化税源监管提供制度基础,除非全部是现金,否则你的所有收入、资金流动就会纳入监管机关的范围,那时候纳税申报就不再是一件可以糊弄的事啦。刑法是保护公民或者企业最强有力的法律工具。以上所述,每个罪名都不是重罪,单罪名判处三年以上的“除非极为严重”都很少,但是数罪并罚,对于被告人来说可就是闹着玩的。 J2F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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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09:57: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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