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方知儿子非亲生 获得精神赔偿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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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方知儿子非亲生 获得精神赔偿三万元

核心提示:刘某与葛某原系一对恩爱夫妻,却无法迈过“七年之痒”这个坎口,两年内他们三次对簿公堂,其中的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招婿上门 怎想家庭不睦 大丰男青年刘某与海安女青年葛某与199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即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近10个月的相处,双方决定共结连理,

2015-12-22 09:57:13 浏览:

本栏目:深圳福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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