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轿车相撞 法院依据优者危险原则定案

摩托车与轿车相撞 法院依据优者危险原则定案

 

摩托车与轿车相撞 法院依据优者危险原则定案

核心提示:一辆汽车在超越一辆摩托车时,摩托车驾驶员突然跌倒受伤,但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却未提取到碰撞痕迹,那么本案的案件事实(因果关系)和相关事故责任该如何确定呢?6月2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运用优者负担原则,推定了该起案件的因果关系和责任分担,一审判决被告

2015-12-22 09:57:13 浏览:

本栏目:深圳福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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