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司法》精选民商裁判规则15条

最新《人民司法》精选民商裁判规则15条

  

【规则摘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无权处分夫妻共有房,合同有效,物权不当然转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无权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即使购房合同被认定有效,第三人亦或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状况的,购房者可予撤销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真实情况,诱使购房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购房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自行抚养子女一方变更抚养费的,应符合法定条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抚养问题已在法院调解离婚协议中明确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否则,增加抚养费诉请不应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4.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不动产受让方以转让方未依约承担交易税费义务为由拒付转让款的,因义务性质不对等,故不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5.磋商性、谈判性意向书,不应认定本约或预约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磋商性、谈判性的投资意向书因不具备合同基本要素,未为双方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故能否解除,失去讨论前提。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6.经营者交付商品有轻微瑕疵,不应认定为消费欺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营者交付商品有瑕疵,但该事实不足以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不应认定为欺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7.产品质量有问题,买方雇人维修的,卖方应予赔偿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买卖合同出卖方履行产品维修义务不完整,买受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出卖方支付维修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8.买受人的特殊身份,可排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出租人基于与买受人特殊身份关系低价售房的,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其情形不构成“同等条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9.建筑物高空坠物致损,物业公司并非法定赔偿主体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建筑物所属物件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情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0.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一般应认定有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出让方竞业禁止条款的,一般应为有效,但竞业禁止期间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过两年。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1.以补偿款名义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公司股东会决议以补偿金或福利、分红名义对股东发放巨额款项,实质系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的,依法应确认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2.控股股东长期未出资,小股东可诉请解除股东资格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控股股东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他按期足额出资小股东诉请解除其股东资格并变更股东名册的,法院可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3.票据质权的设立,应当同时具备合意和交付两要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支票未经质押背书,未记载出票日期,且无法证明所担保债权情形下,即使已为交付,亦不能认定票据质权设立。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4.车载货物因事故洒落致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应赔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载货物洒落致第三者损失,应根据保险事故近因原则,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5.在建定制船舶成特定物后,应认定具有不可替代性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建船舶至迟于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时,即具有特定化特征,属《物权法》意义下的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规则详解】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无权处分夫妻共有房,合同有效,物权不当然转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无权处分共同共有房产,即使购房合同被认定有效,第三人亦或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房屋买卖|无权处分|效力待定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09年,张某与雷某签约购买雷某名下房产后,因雷某配偶李某拒办过户致诉。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处分共有不动产,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涉案房屋系雷某与李某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登记在雷某名下,雷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处分共有房屋,侵犯了李某共有权利,构成无权处分。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故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②依《物权法》规定,合同有效不一定能引起物权发生变动。本案中,张某要求雷某依约协助办理涉案房屋过户手续,因雷某欠缺处分权,其需征得共有人李某同意,方有权处分共有财产。李某现明确表示不同意将涉案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张某,故张某诉请不予支持。对张某要求雷某赔偿损失事宜,张某可另案主张。判决案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驳回张某其他诉请。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效力待定的无权处分合同。在共有人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即使合同有效,第三人亦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北京二中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0379号“张林与雷秉欧、李术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见《无权处分共有物之合同及处分行为的效力判定》(陈文文),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37)。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状况的,购房者可予撤销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真实情况,诱使购房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购房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房屋买卖|改变设计|撤销合同|私家花园|消防门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0年,王某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带负一层私家花园)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2011年,王某以入住私家花园墙壁上开设了消防安全门为由,发函要求关闭该门未果,遂诉请撤销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从诉争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私家花园、私家绿地约定内容看,足以使购房者认为,其对所购房屋花园享有独自使用权利,具有较强私密性、安全性,加之涉案房屋相邻、相对等方位别墅业主均可对相应花园进行独占性使用,故王某对案涉房屋花园属私家花园的预期,属合理预期。该预期系促使王某购买涉案房屋主要原因之一。②对存在消防门这一设计问题,开发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履行了告知义务,符合因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合同可被撤销情形。③王某在知晓房屋实际情况后,希望通过关闭消防门等措施消除缺陷,满足其签约时预期。王某在得知开发公司明确表示无法关闭消防门时,始知通过消除缺陷方式救济因欺诈订立合同已成不可能。亦即,王某此时方知惟以撤销合同方式,才能实现对自身权利的救济,故王某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判决撤销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公司返还王某购房款及资金占用损失。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真实情况,诱使购房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构成欺诈。购房者在撤销权除斥期间内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重庆一中院(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1064号“王勇与重庆金科星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见《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应担责》(陈小康、陈娅梅),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41)。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自行抚养子女一方变更抚养费的,应符合法定条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抚养问题已在法院调解离婚协议中明确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否则,增加抚养费诉请不应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抚养费|抚养费变更|增加抚养费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3年,经法院调解,父、母离婚,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绝大部分归母方,女儿由母方抚养。2014年,母作为女儿法定代理人,起诉父,要求增加抚养费。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应着重审查何为“必要时”。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了3种情形:(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本案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女儿由母自行抚养,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明显有利于母方约定。双方离婚不满一年,女即诉请支付抚养费,但在法院审理期间,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主张符合前述司法解释规定情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③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民事行为后果有足够认知能力,对自行抚养女儿可能带来的经济负担,应有足够预见和判断,其在离婚调解协议中自愿与父约定自行抚养女儿,系其真实意思表示,足以表明其愿意承担独自抚养女儿所带来的经济负担。父基于对法律及法院依法确认的民事调解书的权威性信赖,与吕某经调解离婚,在无正当事由情形下,各方当事人均应遵从民事调解书约定,故判决驳回母诉请。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夫妻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已在协议中明确的,子女短期内诉请增加抚养费,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子女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均应尊重先前裁判既判力,不应轻易变更。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辽宁沈阳中院(2014)沈中少民终字第00144号“李红军与李某抚养费纠纷案”,见《变更抚养费应符合法定条件》(郭晓娟、张忠星),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107)。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4.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不动产受让方以转让方未依约承担交易税费义务为由拒付转让款的,因义务性质不对等,故不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房屋买卖|先履行抗辩|税费缴纳|阴阳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黎某与袁某签订厂房转让合同,约定转让款为2325万元。同年12月,双方在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合同约定成交价格1147万余元。后因袁某拒付转让余款375万元致诉。诉讼中,袁某以黎某未依实际交易价格纳税为由,主张其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案涉备案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规避纳税义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应认定无效,双方均应按此前合同履行各自义务。②双方所签合同主要义务是黎某交付厂房并办理产权证书交付袁某,袁某给付约定的厂房转让款。黎某依约承担交易税费义务与袁某给付厂房转让款义务性质不对等,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同时,该纠纷正是因黎某为减少交易成本偷逃交易税费而产生,系黎某违反合同约定的交纳税费义务在先,故对其主张袁某支付逾期违约金不予支持。③缴纳交易税费义务兼具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本案纠纷中对袁某主张黎某依实际价款缴纳交易税费义务的诉请予以驳回,仅系从合同权利义务判断,并未从公法意义上免除交易主体补足缴纳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情形,故根据民事诉讼相对性审查规则,法院对此不予审理。但鉴于本案涉及当事人公法义务,且存在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法院将另行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故判决确认备案合同无效,袁某支付黎某余下转让款。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不动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以转让方未依约承担交易税费义务为由拒付转让款的,因义务性质不对等,故不能适用先履行抗辩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广东中山中院(2014)中中法民一终字第1132号“黎炎珍与袁孔华转让合同纠纷案”,见《未足额缴纳税费不构成拒付交易款的先履行抗辩》(张煌辉),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45)。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5.磋商性、谈判性意向书,不应认定本约或预约合同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磋商性、谈判性的投资意向书因不具备合同基本要素,未为双方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故能否解除,失去讨论前提。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合同效力|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意向书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07年,资产公司协议受让信托公司土地使用权。2008年,资产公司与管委会签订投资意向书,约定“管委会支持资产公司投资建设高档酒店,同意协调置换土地”。2012年,资产公司以管委会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诉请解除投资意向书,管委会赔偿其土地款7000万余元及利息。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意向书性质及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投资意向书仅描述资产公司所称从信托公司受让土地情况基础上,对资产公司拟置换土地意向及管委会表示同意协调置换进行了约定,而对是否必须置换成功及置换土地具体位置和面积均未作明确约定。投资意向书不具备合同主要条款,不构成正式的土地置换合同。②投资意向书虽对签订意向书背景进行了描述,但并未明确约定管委会在置换土地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亦未表明受其约束意思,故投资意向书并非就在将来进行土地置换或在将来签订土地置换合同达成的合意。因投资意向书性质为磋商性、谈判性文件,不具备合同基本要素,未为双方设定民事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之间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故解除问题不具备基本前提,亦不具备判断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的前提条件,资产公司主张管委会承担违约责任无合同依据,判决驳回资产公司诉请。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磋商性、谈判性的投资意向书,因不具备合同基本要素,未为双方设定民事权利义务,故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263号“澳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案”,见《意向书的法律性质和效力》(郭魏,最高院),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27)。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6.经营者交付商品有轻微瑕疵,不应认定为消费欺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营者交付商品有瑕疵,但该事实不足以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不应认定为欺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消费者权益|惩罚性赔偿|机动车|轻微瑕疵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3年,陈某花50万余元从销售公司购买奔驰轿车。后发现该车重新喷过漆,遂要求退车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另外,陈某提出该车安全气囊、辅助防护系统、驾驶管理系统存在故障。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从规范功能上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在保护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上的弱势地位,而不应系对经营者所有不当行为进行全方位规制。机械适用该法惩罚性赔偿规定,无疑过分强调了对经营者的过重惩罚,违背市场正常运作规律。故在适用该法惩罚性赔偿规定时,对经营者告知义务应在内容、程度上有所区分,应加入有悖于诚信原则程度的考量,亦即在认定该法中的欺诈行为时,不仅应存在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事实,亦应满足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这一要件。②本案中,涉案车辆仅在展览过程中受到两道轻微划伤,经销售公司修补,损害极其轻微,亦并不影响车辆外观、安全性能及使用功能。该事实不足以使消费者陈某陷入购买车辆错误认识并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另外,即如陈某所言,涉案车辆存在安全气囊、辅助防护系统、驾驶管理系统故障,亦属质量瑕疵,并不能因此得出该车并非新车应予惩罚性赔偿的结论。③销售公司存在交付瑕疵行为,且在陈某提出相关异议后,未及时、妥善处理双方纠纷,致使陈某将涉案车辆放置销售公司长期未用,存在一定过错,车辆价值贬损客观存在。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前)第4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规定,酌定销售公司赔偿陈某20万元,同时重新起算三包服务期限。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如消费者未因经营者虚假告知或刻意隐瞒而做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不应认定为消费欺诈。如确因经营者刻意隐瞒商品信息而导致消费者在使用商品过程中产生损失的,应以消费者实际损失为依据,依公平原则裁量赔偿金额。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浙江高院(2015)浙民申字第1881号“温州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与陈镛买卖合同纠纷案”,见《经营者欺诈行为的要件分析》(鞠海亭、金晓平),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33)。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7.产品质量有问题,买方雇人维修的,卖方应予赔偿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买卖合同出卖方履行产品维修义务不完整,买受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出卖方支付维修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买卖合同|质量问题|维修费用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2年,就购买设备公司所生产的压缩机事宜,科技公司与机械公司签订买卖合同。2013年,科技公司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催告机械公司多次维修未果情况下,雇请贸易公司修理,支付修理费24万余元。2014年,科技公司持贸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诉请机械公司、设备公司连带赔偿。机械公司以科技公司使用其他性质机油,故其应免责。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科技公司所购产品在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题以致须由第三方维修完成,机械公司理应依双方所签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是否使用原厂专用油,机械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其存在不可替代性和惟一性,亦无相关证据证明科技公司使用其他性质机油,故不能据此成为机械公司完全免责事由。②科技公司雇请第三人维修的费用虽仅有增值税发票,但该发票附有购买维修配件的清单,该清单与科技公司须维修的压缩机部件能相互对应,在鉴定机构对涉案机器设备费用鉴定无果情况下,可认定系必须和合理维修费用,应由负有维修义务的一方予以赔付。判决机械公司支付科技公司修理费24万余元,设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买卖合同出卖方履行产品维修义务不完整,买受方委托第三方修理后要求出卖方支付相关维修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福建龙岩中院(2015)岩民终字第573号“上海德巴机械有限公司与福建威洋高科技公司、德斯兰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见《买方雇请第三方代为履行卖方义务后可行使赔偿请求权》(陈春生、陈立峰),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51)。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8.买受人的特殊身份,可排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出租人基于与买受人特殊身份关系低价售房的,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因其情形不构成“同等条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房屋买卖|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特殊身份关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05年,实业公司租赁开发公司名下酒店。2009年,开发公司将市价1700万余元的酒店以900万余元价格转让给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钟某系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2014年,尚在租赁合同有效期的实业公司起诉开发公司,要求赔偿侵害其优先购买权的差价损失700万余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而离开该特殊身份关系,出租人则不愿出售房屋的,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此时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要求。②本案开发公司与钟某之间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实业公司基于租赁公司主张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要求开发公司赔偿诉请,判决驳回。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承租人一般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此时承租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等条件的要求。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上海一中院(2015)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98号“上海曼登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立地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见《特殊身份关系可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陶郑忠、杨立转、孙猛),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48)。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9.建筑物高空坠物致损,物业公司并非法定赔偿主体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建筑物所属物件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情形,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侵权|建筑物高空坠物|赔偿主体|物业公司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2年,葛某在小区楼房前空地被楼顶坠落瓦片砸伤。2013年,葛某将小区物业公司及该楼部分业主、使用人作为被告诉请赔偿。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条规定的“管理人”延续了《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系指道路、桥梁、隧道等所有权归国家,交由国企等管理的情况,故物业公司不能纳入其中。②本案中物业公司与业主所签物业服务合同未涉及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管理服务内容,故依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依据不足。又因物业公司并非法定的赔偿主体,故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③本案所有人、使用人因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判决该楼部分业主、使用人对葛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并非《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浙江丽水莲都区法院(2015)丽莲民重字第1号“葛红贝与浙江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侵权纠纷案”,见《建筑物所属物件坠落致害的责任承担》(李阳、黄野松),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54)。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0.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一般应认定有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出让方竞业禁止条款的,一般应为有效,但竞业禁止期间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过两年。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股权转让|竞业禁止|竞业禁止期限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08年1月,杨某与刘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前者将所持工程公司全部33%股权作价326万元转让给后者,同时杨某承诺其“及其领导或关联企业不得生产经营同类技术和产品”,否则赔偿刘某200万元。同年9月,杨某以增资入股方式成为同业经营公司的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并参与相关项目竞标。2009年,刘某诉请杨某赔偿违约金200万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案涉协议关于杨某及其领导或关联企业不得生产经营同类技术和产品等内容,既非《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特定主体基于忠实义务,在职期间所应承担竞业禁止义务范畴,亦非《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特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所应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该条款内容应理解为缔约双方在系争股份转让协议中,就杨某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刘某后,即双方共同投资经营工程公司合同关系终止后,杨某所应承担的后合同义务约定。杨某理应依该约定内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不得生产经营同类技术和产品等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②关于杨某所应承担后合同义务期限,应基于当事人合意及公平原则进行认定。系争股份转让协议并未明确约定具体期限,结合本案事实,兼顾对有序市场体系和公平竞争机制的维护,参照相关法律认定该期限为2年。③关于违约金数额,依现有证据,综合考虑查明的各项事实和相关行业发展水平,依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双方合意约定的200万元违约金基础上予以适当减少,酌情确定。判决杨某支付刘某违约金150万元。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股权出让方竞业禁止条款的,一般应认定有效,但竞业禁止期间应受《劳动合同法》之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限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上海二中院(2014)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567号“刘凡清诉杨明、上海峰渡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见《股权转让合同所附竞业禁止条款的效力》(王国侠、施俊杰),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56)。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1.以补偿款名义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公司股东会决议以补偿金或福利、分红名义对股东发放巨额款项,实质系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的,依法应确认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公司决议|股东会决议|变相分配公司资产|股东补偿款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2年,因股东谢某与化工公司产生纠纷致诉,就谢某主张40万元补偿或赔偿款的调解方案,化工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给每位股东发放补偿款40万元。谢某签字表示不同意,并另诉要求确认该决议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公司法》第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由此可见,《公司法》采取法定公积金分配准则,即公司在未弥补亏损、未留存相应比例公积金情形下,所获利润不得用于分配。化工公司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否依法弥补亏损并提取了法定公积金,但其未举证。②依通常理解,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过节礼物或退休金等形式。从发放对象看,福利发放对象为员工而非本案股东;从发放内容看,发放款项数额巨大,不合常理。若化工公司向每位股东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则应遵守《公司法》第34条规定分配,即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本案中,在全体股东未达成约定情况下,不按出资比例而是对每位股东平均分配的决议违反了前述规定。③案涉股东会决议无论是以向股东支付股息或红利形式,还是以股息或红利形式之外的、以减少公司资产或加大公司负债形式分发款项,均系为股东谋取利益,变相分配公司利益行为。该行为贬损了公司资产,使得公司资产不正当流失,损害了部分股东利益,亦有可能影响债权人利益,故案涉股东会决议表面上是对股东发放补偿款,实质上是以此形式掩盖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目的,判决确认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公司股东会决议以补偿金或福利、分红名义对股东发放巨额款项,在公司无实际补偿事由,且无明确款项来源情形下,属于变相分配公司资产,依法应确认无效。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安徽合肥中院(2014)合民二终字第00036号“谢安、刘家祥与安徽兴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纠纷案”,见《变相分配公司资产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沈严、温占敏),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61)。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2.控股股东长期未出资,小股东可诉请解除股东资格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控股股东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他按期足额出资小股东诉请解除其股东资格并变更股东名册的,法院可予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出资责任|股东资格|出资责任|公司僵局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0年,石油公司与科技公司签约设立合资公司,约定股权比例分别为51%、49%。2012年,科技公司将其应认缴的1960万元全部出资到位。2014年,因石油公司一直未能出资,科技公司诉请确认石油公司未出资,要求石油公司、合资公司配合在工商部门办理合资公司减资及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企业工商登记公示制度一方面具有创设效力,另一方面在于发挥对抗效力和公信效力。故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务求真实、准确,如与客观情况不符,即应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及股东均有义务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②鉴于石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合资公司减资及对工商登记股东石油公司进行除名的变更登记必须取得有石油公司签字盖章的股东会决议方能得到工商部门认可。工商部门既无职权亦无职责对石油公司未实际出资、不应行使股东权利的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和甄别并进而得出只需合资公司签章的股东会决议即可完成变更登记的结论。故作为权利受侵害方,科技公司解决此僵局的惟一选择即为寻求司法救济,请求法院判令石油公司配合办理变更手续以期最终得以解决。故科技公司此项诉请既不违背法律规定,亦符合《公司法》资本充实原则、股东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同时更体现企业工商公示登记制度对抗效力和公信效力的客观要求,对其诉请应予支持。判决石油公司和合资公司办理合资公司减资及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控股股东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他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小股东诉请解除其股东资格并变更股东名册的,法院可依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公平原则予以支持。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山东菏泽中院(2015)荷商终字第277号“豪迈尔(北京)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菏泽中石油昆鹏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见《长期未出资的控股股东资格可依法律原则解除》(王群),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70)。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3.票据质权的设立,应当同时具备合意和交付两要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支票未经质押背书,未记载出票日期,且无法证明所担保债权情形下,即使已为交付,亦不能认定票据质权设立。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票据|票据质押|质权设立|设质合意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2年,运输公司与纺织公司签订进出口货运代理合同。随后,纺织公司与居某签约,为居某提供出口代理服务。2013年,运输公司向纺织公司签发限额100万元、出票日期空白,用途为“押”的空白支票。2014年,因付款银行以“余额不足”为由通知退票,纺织公司诉请运输公司支付票据款。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票据质押应符合法定要件。本案系争支票背书中无设定质权记载,存根联所载“押”字不构成设质背书,即系争支票未经质押背书,与《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质押法定形式不符。且双方对质押票据所担保债权存在截然相反意见,在各自陈述及所举证据证明力均无法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情况下,系争支票设质所担保债权难以认定。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权,在系争支票设质所担保债权无法明确情况下,质权行使无从谈起,应由纺织公司就主张行使票据权利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②纺织公司交付系争支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期,而出票日期属支票必须记载事项,不属于《票据法》第85条、第86条规定的支票可授权补记事项,故系争支票无效,纺织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③若纺织公司有证据证明其与运输公司或居某等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可另行解决,故判决驳回纺织公司诉请。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支票未经质押背书,未记载出票日期,且无法证明设质所担保主债权情形下,即使已为交付,亦不能认定设质合意实际达成。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上海二中院(2014)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116号“张家港市新金玛纺织有限公司与上海凯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见《票据质权的设立应同时具备合意和交付两个要件》(周荃、王益平),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66)。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4.车载货物因事故洒落致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应赔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载货物洒落致第三者损失,应根据保险事故近因原则,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机动车保险|免责条款|车载货物|商业三者险|近因原则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1年,汪某驾驶运输公司车辆因操作不当致侧翻,车载货物洒落造成附近房屋及物品损失4万余元。交警认定汪某全责。2012年,因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约定“车载货物掉落、泄露、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免责条款为由拒赔致诉。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运输公司作为投保人虽在投保人声明栏和保险条款签字栏盖章,但从其声明内容看,并不能充分证明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向运输公司进行了明确说明,故该免责条款不生效。②即使上述条款生效,该条款亦存在不同理解:是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车载货物掉落还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过程中车载货物掉落;是指货物本身损失还是包含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依《保险法》关于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对该条款应按有利于被保险人来解释,则本案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载货物掉落造成第三方损失时,不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情形,不适用责任免除条款。③造成本案保险事故直接原因是保险车辆侧翻,才导致车载货物洒落造成损失,而非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单独的货物洒落造成第三者损失。投保时保险公司明知保险车辆使用性质与车辆用途,保险车辆用于货物运输为正常使用,而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发生侧翻的交通事故后,车载货物洒落是其直接结果,车载货物洒落与发生交通事故不能割裂。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侧翻,车上货物洒落造成损失,系一无其他因素介入中断的连续过程,由此造成第三者损失应认定为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此与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单独的货物洒落造成损失不同,不属于保险条款中关于“车载货物掉落、泄露、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免责条款中的情况。故即使上述免责条款产生效力,本案保险事故亦不属于该免责条款约定的情况,故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所载货物洒落致第三者损失,应认定驾驶员操作不当致机动车侧翻系保险事故近因。该近因应属保险责任范围。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重庆渝中区法院(2013)中区民初字第07078号“重庆顺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见《交通事故致车载货物洒落造成第三者损失保险公司应赔偿》(姚铸、高婷桦),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74)。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5.在建定制船舶成特定物后,应认定具有不可替代性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在建船舶至迟于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时,即具有特定化特征,属《物权法》意义下的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标签:违约责任|责任认定|物权标的|特定物|在建船舶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情简介:2010年,海运公司与船舶公司签订两份船舶建造和销售合同,约定分别建造810、811号船。2012年,因810号船无法依约完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期间,船舶公司在对811号船进行船舶建造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后,通知海运公司,单方决定用已建成810号船整体替换811号。海运公司以此为由通知船舶公司解除811号船建造合同。船舶公司诉请海运公司支付造船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法院认为:①结合合同有关条款所体现的权利义务特征、合同目的等各种标准,涉案造船合同性质应认定为承揽合同。②根据810船上船台并进行船舶建造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及船舶公司嗣后决定将810号船体号变更为811号等事实可知,船舶公司系使用已建成810号船整体替换811号。③合同标的船舶应属《物权法》意义下的特定物,案涉两合同条款虽基本一致,但分属不同的独立合同,施工人员、建造时间和工程进度均存在不同,客观上不可替换。同时,中国海事局制定的相关规定亦能体现在建船舶的特定化特征。如,《建造中船舶抵押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建造中的船舶可进行抵押权登记,表明在建船舶具有特定化特征,可作为物权标的。据此,在建船舶至迟于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时已具有不可替换性。④船舶公司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使用已建成的810船整体替换811船行为,上述行为未得到海运公司同意,亦未取得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管理机构认可,故船舶公司无权使用810船船体继续建造811船,海运公司于解除期限届满前解除造船合同符合约定,判决驳回船舶公司诉请。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实务要点:船舶建造合同性质属于买卖还是承揽,应从合同目的、船东对船舶建造过程的介入程度及船厂对所建船舶人身属性等方面综合分析。在建船舶至迟于第I阶段重要日期确认时,即具有特定化特征,属于《物权法》意义下的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案例索引:天津高院(2013)津高民四终字第58号“江苏东方重工有限公司与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见《在建定制船舶作为特定物后具有不可替代性》(耿小宁、李善川、张洪川),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22:77)。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ZA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5-12-22 09:58:55 浏览:

本栏目:深圳福田律师

上一篇:怎么区别抢劫罪还是抢夺罪

下一篇:东平县法院案例:汽车撞上晒粮石发生交通事故晒粮村民被判担责

推荐认证律师

    深圳福田律师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

    律师广告位
    QQ393377300